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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深圳市优秀群众文学(小说)评选征稿启事
来源:深圳市文化馆 作者:深圳市文化馆 发布时间 : 2020-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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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优秀群众文学作品评选”是深圳市文化馆创办的公益文化活动,自2013年至今已成功举办七届,发现和培育了众多优秀文学作者,推出了一批文学佳作,多次参加全国“东丽杯”文学评选并屡获佳绩,为深圳群众文学打出了名声。

今年是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为讲好特区建设故事,为广大文学爱好者提供一个实践和展示的平台,繁荣我市群众文学创作,“2020年度深圳市优秀群众文学(小说)评选”即日起正式启动,面向全市作者征集优秀长篇小说、中篇小说、短篇小说和小小说,欢迎广大作者踊跃投稿。

一、主办、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深圳市文化馆联盟

承办单位:深圳市文化馆

二、作品要求

1.篇幅不限,长篇小说、中篇小说、短篇小说、小小说均可。

2.发表时间:长篇小说必须是2017年7月以后境内公开出版发行的作品。中、短篇及小小说作品必须是2017年7月以后在报刊(含内刊)发表过的原创新作。

三、作者要求:

    1.此次评选仅面向深圳市业余作者。(各级作家协会专业作家、参与作家系列职称评定人员、签约作家不在参评范围;已不在签约任期内的作家发表于签约期结束后的作品可以参评。)

2.“新人新作奖”限18岁(含)以下、首次参加本活动的作者参评。

四、报送要求:

1.每人限报2篇(部)作品。每篇(部)作品单独填写一份《个人参赛报名表》(见附件)。

2.每篇(部)作品报送一式两份材料:长篇小说报送样书2本;中、短篇及小小说报送原发表报刊,或原报刊复印件2份(须带报纸报眉、杂志封面及目录)。

3.可集体报名、个人报名。集体报名,通过所属各区文化馆、文学社团等集体报送。个人报名,直接寄送至深圳市文化馆理论部。

五、奖项设置

本次评选设长篇小说、中篇小说、短篇(小小说)三个组别,分别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原则上各占投稿总数5%、10%、10%、25%)。另设“新人新作奖”2名,鼓励新人创作。

六、截稿时间:2020年7月31日。

七、报送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燕南路95号市文化馆理论部(518028)(注明 “文学评选”)。

联系人:曾淑倪,电话:13713624488,83346606

             张君璇,电话:13688812971,83248633


附件:个人参赛报名表.doc 


深圳市文化馆联盟

深圳市文化馆

                                 2020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