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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文化馆2021年度灯光、音响舞台设备租赁及舞美设计制作定点供应商资格招标项目
来源:深圳市文化馆 发布时间 : 2021-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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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项目名称

深圳市文化馆2021年度灯光、音响舞台设备租赁及舞美设计制作定点供应商资格招标项目

二、项目概况

本项目招标标的为2021年度各类文化活动灯光、音响设备租赁及舞美设计制作预选供应商资格招标,不设入围数量限制。参与投标的供应商,经评标委员会审核,符合资格要求可成为灯光、音响设备租赁及舞美设计制作服务预选供应商。本次招标只针对供应商资格进行确定,不涉及具体采购事务。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必须是在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注册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原件备查);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舞台设备租赁或舞台美术设计制作;

3)近三年来参与不少于6场市、区文化部门举办的文化活动;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内没有经济行为被起诉情况;(6)企业单位未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5)具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近五年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6)提供的资格、资质文件和业绩情况均真实有效,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7)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8)在以往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

9)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9)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采购中心定期向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对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注册有效的供应商进行集中查询,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10)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我馆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核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我馆采购活动的风险。   

四、 报名时间、地点

(一)本次项目招标报名从2021111日起至2021115结束,接待时间为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

(二)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凭法人资格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资格证书和相关证明材料等(均需原件核对,留复印件一套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到深圳市福田区燕南路95号深圳市文化馆一楼办公室报名,只有上述资料齐全的潜在投标人才允许报名。

 

联系人:黄丹萍   联系电话:833515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