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馆现就深圳市第十届运动会总结颁奖大会舞台设备(灯光音响)租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深圳市第十届运动会总结颁奖大会舞台设备租赁服务项目
(二)招标内容
采购内容 | 预算金额(万元) | 数量 | 采购需求 |
舞台设备租赁 | 50 | 1 | 详见评分因素和标准 |
(1)报价单位:人民币; (2)超过预算金额的投标文件无效。 |
(三)服务期:2021年10月,最终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四)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其中:商务及技术部分80分、报价20分。详细评分因素和标准见附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从事所承接项目行业的专业机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具有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当地工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商事主体登记及备案信息查询单扫描件;具有业务范围的登记证书等,原件备查);
(二)有较强的专业团队和较高的敬业精神,曾有服务相关项目的成功案例,社会信誉度高(提供至少一份相关案例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其他事项
(一)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9月30日18:00
(二)投标文件组成
1.投标函(见附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是法定代表人,则无需提供)
3.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他资格证明材料
4.报价表(含报价明细)
以上资料须装订成册,并加盖公司公章;材料一式两份,正本、副本各一份,由投标机构密封并盖章后送交深圳市文化馆,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投标规定文件恕不接受。
(三)送达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燕南路95号深圳市文化馆
(四)联系人及电话:黄丹萍,(0755)83351553
(五)结果公示:将在中标截止时间后五个工作日内通知中标机构。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