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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汕头文化系统“四大提升工程”助力创文
来源:广东省文化厅 发布时间 : 2016-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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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广东省汕头市文化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强化城市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积极行动,成立创文领导机构,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指标体系,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提出“四大提升工程”工作任务,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助力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

一、公共文化设施提升工程

为建立健全城乡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实现全市每万人拥有室内公共文化设施面积超过1200平方米的工作目标,工作方案明确了市、区(县)、镇(街道)和村居(社区)四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目标,对市、区(县)部分重点文化设施建设项目的建设标准、完成时限进行细化,明确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到2017年6月底前,市级各文化场馆完成数字馆建设,市革命历史博物馆完成桂园修缮布展工作并正式对外开放。加快推进潮南区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建设,确保2016年年底前正式对外开放。力争到2020年,区(县)图书馆、文化馆达到国家二级馆以上标准,区(县)博物馆达到国家三级馆以上标准。到2020年,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达到省二级以上标准。到2020年,各村(社区)建成集宣传教育、文化娱乐、体育健身、素质提升等功能于一体的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2016年完成汕头市公共图书馆一证通项目建设,到2020年初步建立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制度。

二、公共文化产品提升工程

建立健全公共文化产品供给体系,更好满足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一是繁荣文化艺术创作,充分发挥该市专业文艺院团优势,紧紧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等主题,加大文艺精品创作力度,创作一批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有机统一的优秀文艺作品,组织下基层创文主题演出。二是加强文物保护工作,健全市、区(县)、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四级文物保护网络。三是加强非遗保护传承,建立健全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传承人、传承基地和研究基地体系,推进潮汕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四是促进潮剧传承发展,制订出台《汕头市促进潮剧传承发展实施意见》,加强对潮剧的保护和传承,组织百场潮剧进校园、百所学校学生进剧场活动。五是加强藏书藏品建设,加强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藏书、藏品建设,加快展览展示更新频率。六是打造文化活动品牌,办好潮汕民俗文化节、汕头市群众艺术节、汕头音乐周、民间潮乐大赛、社区文化节等活动,打造充分展示潮汕历史、文化、艺术、民俗的特色文化品牌。

三、公共文化服务提升工程

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推进公共文化服务队伍建设,基本建立与人民群众需求相匹配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是规范公共文化场馆服务管理标准,制定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乡镇综合文化站服务标准,规范内部管理。提升服务质量,树立文明形象,争创文明单位、文明窗口。二是推进免费开放服务,深入推进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室)、博物馆、纪念馆、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免费开放,完善公共文化场馆服务项目。三是提高群众文化公共服务水平,推动农家书屋工程转型升级,完善农家书屋图书补充更新工作,实现工程提质增效。四是广泛开展文化志愿服务,实施文化志愿者行动计划,构建文化志愿服务体系,制订出台《汕头市文化志愿服务工作准则》,加强对文化志愿者的培训,提高其服务能力和水平,开展文化志愿者惠民巡演、文化志愿者大舞台等活动。五是推进城乡文化结对帮扶,开展城乡“结对子、种文化”活动,加大对农村文化建设的帮扶力度,推动城乡文化资源良性互动、共同发展。

四、推进文化市场管理的提升工程

建立健全文化市场综合治理工作机制,提升文化市场环境。一是全面整治娱乐市场,重点加大对游艺娱乐场所的检查力度,创造良好的娱乐场所环境。二是加强网吧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网吧管理工作协调机构,规范网吧经营秩序,加强网吧行业自律,建立实名上网制度,禁止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网吧。三是加强网络文化市场监管,加强对网络游戏服务及网络动漫的监管,清理网吧、网络游戏服务及网络动漫的低俗内容,抓好网上“扫黄打非”工作,规范网络文化经营秩序,严格市场准入门槛。四是加强营业性演出市场监管,进一步加强对涉外营业性演出的内容审查和市场监管,加强现场监管;加强对农村演出市场监管,加大对演出活动的现场监管力度。五是深化文化市场安全生产整治。配合公安消防部门认真开展文化市场经营场所安全检查,督促经营场所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