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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佛山出台《实施意见》加快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来源:广东省佛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发布时间 : 2015-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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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有关精神,佛山市近日出台《佛山市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施意见》,以深入推进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建设具有佛山特色、全国领先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主要措施包括:

一是推动文化逐步向产业、环境和社会治理等方面渗透,增强城市与市民的文化自觉自信。未来五年,佛山市将围绕文化导向型城市战略部署,通过支持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向基层村居倾斜,完善四级网络,建成“城乡十分钟文化圈”,以文化事业的现代化来培育文化消费、繁荣文化产业;推动实现国有与民办文化机构的资源整合,将市级图、文、博馆打造为枢纽型的中心馆,成为文化类社会组织、文艺团体的孵化器。目前,全市6所区级以上公共图书馆均为国家一级图书馆;6所区级以上文化馆均为国家一级馆,并有3家入选“广东省十佳文化馆”;32个镇(街道)文化站有29个被评为省特级站,12家荣获“广东省百佳文化站”称号。此外,社区(行政村)文化设施基本按照“五个有”标准实现了全覆盖。禅城区、南海区、顺德区已基本建成“十分钟文化圈”。

二是以数字化、人性化手段推动实现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针对解决佛山市区域、城乡、人群之间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不均衡的主要矛盾,加紧推动公共文化“互联网+”进程,重点建设“佛山文化e网通”平台,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数字文化服务;建立群众文化需求反馈机制,制定公共文化服务提供目录,并开展“菜单式”、“订单式”服务。目前,作为公共文化服务重点工程的联合图书馆体系已有成员馆67家,总办证量54.5万余个。特色服务包括“二代身份证”免押金书刊借阅、“汽车图书馆”流动图书借阅和电视图书馆等。此外,在艺术惠民方面还推出了“电召诗人”、“粤剧私人订制”等服务项目。

三是以标准化体系建设提高文化服务的均衡发展水平。以国家、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为基础,配套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的实施标准,在人均公共文化设施的数量、公共文化服务的半径、公共文化自助设备设施等方面形成特色与优势。同时,建立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和落实机制,以便在工作推进中适时调整提高具体指标,并以区为基本单位,具体落实实施标准。